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27 来源:高明区人大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意见

 

2017年9月27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8号、省委4号和粤常办47号文件精神,提升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镇(街道)人大职能作用,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要求,坚持继承和创新结合,突出健全与落实并重,按照“工作有目标、履职有标准、监督有依据、操作有规范”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道)人大工作,促进镇(街道)人大工作依法、有序、务实、高效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镇(街道)人大各项工作在党(工)委领导下实施推进。

    (二)坚持依法履职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将法治思维运用到镇(街道)人大建设的各个方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三)坚持履职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四)坚持求实创新。认真学习研究新常态下加强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新方法,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总结先进经验,大胆尝试创新,推动镇(街道)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会议次数和会期。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于年初和年中各举行1次。没有选举事项时,镇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不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延长。

2.会议议程。年初的人民代表大会,主要听取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决定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批准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等。年中的人民代表大会主要听取镇政府上半年工作汇报,审查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讨论决定本镇重大事项等。

3.会议组织。1)会前精心准备。会前由主席团确定开会日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提出各项名单草案、确定列席人员范围等,并提前将开会日期和会议建议议程书面通知代表。会前通过政情通报会、组织视察调研、寄送相关材料等方式,保障人大代表知情知政。(2)会中规范程序。依法召开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全体会议。合理安排会议日程,确保代表有充分的时间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3)会后抓好落实。通过多种形式督促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

街道人大工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授权,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于每年年初、年中各召开1次政情通报会组织人大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工作汇报。年初会议,主要听取街道办事处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本年度工作安排的汇报等;年中会议,主要听取街道办事处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等。

    (二)进一步规范镇人大主席团会议

    1.会议安排。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要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视察、调研,反映、督办代表和群众建议,开展工作评议。

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一般一个季度召开1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增开。1第一次会议(一季度),主要围绕年初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全年目标任务,交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等;2第二次会议(二季度),主要研究年中人民代表大会方案、组织上半年代表集中视察活动等;3第三次会议(三季度),主要视察代表建议办理情况;4第四次会议(四季度),组织下半年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主要讨论主席团工作报告(初稿),研究下年度初人民代表大会方案、监督议题和主席团工作计划等。

    2.会议组织。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主持会议,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参加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或安排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组织公民旁听会议。

街道人大工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授权,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每个季度集中视察和讨论街道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每个季度设一至两个调研视察专题。邀请辖区内的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或安排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针对群众最关注的“钱袋子”如何用好问题,街道工委每年除听取街道财政预算报告外,还应对重点项目的预算及其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让重点项目更加规范运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进一步规范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1.明确范围。依法作出政府工作报告决议;审查批准计划和预决算;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的重要措施;加强民主法治建设重大决策;决定区域发展总体规划、镇村建设、重要民生工程、重要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

2.依法决定。作出决议、决定前,镇委请示报告,取得镇委的重视和支持,保证决议、决定的顺利实施。作出决议、决定,必须在本级人大的职权范围之内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着眼镇委工作大局,立足服务经济建设中心。

街道人大工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授权,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对本辖区内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将代表的建议意见及时交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

(四)进一步规范镇人大履行监督职责

1.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镇委的中心工作,紧扣政府重点工作、民生热点问题、重大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等,向代表和社会公开征询意见,科学确定监督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强监督。

2.完善监督方式。结合主席团季度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调研、开展专题询问、进行工作评议、实施执法检查、约见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等。活动前注重调查研究,活动中认真组织审议,活动后及时形成纪要,交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督办,要求镇政府两个月内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镇人大主席团。

街道人大工委经区人大常委会授权,可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预决算审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方式,对街道工作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进一步规范镇人大人事选举工作

1.完善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有机统一。规范被提名人选在会议选举前同人大代表见面的程序。严格执行向宪法宣誓等制度。按照相关法规,组织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补选、接受辞职等事项。

2.加强监督。探索建立履职情况报告制度,规范报告测评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对不称职或违法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六)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

1.加强阵地建设。严格按照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有活动室、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档案”,镇人大办有独立办公室、有工作人员、有设施资料、有制度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有牌子、有资料、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各自特点,进一步加强镇(街道)人大阵地建设,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和平台功能。

2.开展代表活动。发挥好代表联络站的作用,常态化组织镇人大代表进站接待群众,听取和反映选民对镇人大和镇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确定2个视察调研主题,上下半年各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视察活动,注重活动内容的针对性、务实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建立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制度,每位代表届内不少于1次,并组织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主动接受选民监督。

3.加强建议处理。及时交办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镇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代表反馈答复。建立和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改进督办方式,努力提高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办成率。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应向人大主席团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登记机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和自觉性。建立健全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应当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对违纪违法的代表应当依法罢免。

街道人大工委要组织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有计划地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每年开展集中活动不少于2次,小组活动不少于4次。认真处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

(七)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人大自身建设

1.强化组织建设。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应当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不得兼任(街道)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负责人。设立镇(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不再与党政办合署办公,配备专职人大办主任以及1-2名专职工作人员。镇人大会议经费、主席团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证。

2.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镇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执法检查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建议办理制度等,使工作真正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3.做好日常工作。真研究制定镇(街道)人大年度工作要点,镇(街道)人大年度工作要点要在每年2月底前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加强工作总结,全面总结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年度工作,分别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镇(街道)人大工作各类会议、活动记录簿,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次会议、每一个活动都登记在册。同时及时将各类资料和文件收集、立卷、归档、保管,确保工作留痕、有据可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全面及时真实反映镇(街道)人大创新实践工作情况,宣传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事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人大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长效化管理,努力实现“工作有目标、履职有标准、监督有依据、操作有规范”,促进全区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联系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委员会根据联系镇(街道)分工加强对镇(街道)人大的联系与指导,指导镇(街道)人大抓好规范化建设。鼓励各镇(街道)人大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鲜明工作特色,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工委要不定期组织检查、督查。年终,根据《佛山市高明区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附2),对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2.佛山市高明区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1

佛山市高明区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

内容

指标项目

标准

评分标准

1

镇委重视人大工作

1

专题研究人大工作

14

1.每年专题研究人大工作不少于1次(标准分2分,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解决镇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标准分2分,未解决实际问题的,扣1分)

2

加强镇人大建设

1.人大主席副主席享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人大主席参加或列席镇委会议人大副主席参加党政联席会议;(标准分3分,少一项的1,扣完标准分为止

2.合理安排人大主席、副主席分工,不兼任行政机关职务,确保将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标准分3分,主要精力不在人大工作上或兼任行政机关职务的,扣1分)

3.设立镇人大办公室,不再与党政办合署办公(标准分1分,未设立的,扣1分)

4.人大办公室1-2名专职工作人员标准分1分,未配备的,扣1分)

3

强化经费保障

5.足额安排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中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标准分2分,未纳入预算的,扣0.5分;未达标准的,扣0.5分)

2

规范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4

会议次数和会期

15

1.每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不少于2次(标准分3分,少一次,扣1分)

2.没有选举事项的会期不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的会期适当延长(标准分3分,会期不符合规定,一次扣1分)

5

会议议程

议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分3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6

会议组织工作

1.会前召开主席团会议确定会议有关事项(标准分2分,未召开主席团会议,扣2分;会议议程、日程、各类名单等未经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少一项,扣0.5分)

2.会前通过各种方式,保障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标准分2分,未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的,扣1分)

3.依法召开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全体会议(标准分2分,未按规定召开会议的,少一次会议,扣1分)

3

规范主席团会议

7

8

召开主席团会议

8

每季度召开主席团会议不少于1次,其中闭会后的主席团会议要有2次标准分8分,少一次,扣2分)

4

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8

明确决定范围

6

政府报告决议,审查批准计划和预决算,加强民主法治建设重大决策,区域发展总体规划、镇村建设、重要民生工程、重要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标准分2分,应作出决议决定而未作的,一项扣2分)

9

依法作出决定

1.建立重大事项票决制(标准分2分,未建立票决制度的,扣2分)

2.决议、决定依法作出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标准分2分,未公布的,少一次,扣1分)

5

规范履行监督职责

10

科学确定议题

16

每年要确定不少于4个监督议题,向代表和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标准分4分,少一个议题的1,不向代表和社会公开征询意见的扣1分

11

开展监督活动

1.每季度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标准分4分,少一次,扣1分)

2.每一个监督议题要有1个调研报告标准分4分,少一次,扣1分)

3.活动程序规范,每次活动有通知、有汇报、有记录(照片或音像)、有纪要、有交办、有落实(标准分4分,程序不规范的,少一项,扣1分)

6

规范人事选举任免

12

完善程序

4

1.严格执行向宪法宣誓制度(标准分2分,未宣誓的,一人扣1分)

2.按照相关法规,组织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补选、接受辞职等事项(标准分2分,未按规定组织的,一次扣1分)

7

代表

工作

13

加强阵地建设

25

1.按照“有牌子、有资料、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每个联络站保证每年有不少于6次的代表接待活动标准分3分,少一次,扣0.5分)

2.安排1名领导、1名网络发言人,负责高明人大《代表之声》指导区人大代表上网发帖、受理与答复等相关管理工作标准分3分,少一,扣0.5分)

14

组织代表活动

1.年度组织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以及镇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分别不少于2,每次集中视察活动后一个星期内将集中视察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标准分3分,少一,扣0.5分)

2.建立镇人大代表小组,各代表小组每年度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活动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向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报告活动情况标准分2分,少一,扣0.5分)

15

强化建议处理

1.及时交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标准分2分,未及时交办的,一件扣1分)

2.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必须有书面回复和代表签字(标准分2分,无书面回复、代表签字的,一件扣1分)

3.建议办理情况,向人大主席团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标准分2分,未向主席团报告的,扣1分;未印发会议的,扣1分)

16

加强代表管理

1.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登记机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及时记录代表履职情况(标准分4分,未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及公示机制的,扣1分;未建立档案的,缺一份扣0.5分;未记录代表履职情况的,缺一次扣0.5分)

2.探索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机制,每位代表届内不少于1次,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标准分4分,未制定计划的,扣1分;计划不合理的,扣1分;未按计划组织实施的,一次扣1分;未进行测评的,一次扣1分)

8

自身

建设

17

加强制度建设

12

制定和完善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镇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执法检查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建议办理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标准分3分,未建立制度的,少一项,扣1分)

18

加强人大宣传

按时完成人大办的宣传工作任务,逢双月向《高明人大》报送文稿不少于一份(全年不少于6篇标准分2分,少一,扣0.5分)

19

做好日常工作

1.认真研究制定本镇人大年度工作要点,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标准分2分,未制定的,扣2分;未及时报送的,扣1分)

2.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镇人大工作各类会议、活动记录簿,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次会议、每一个活动都登记、记录在册(标准分3分,资料不全的,扣1分;归档不及时的,扣1分)

3.按要求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有关会议或组织的活动,配合开展工作,完成交办事项(标准分2分,无故缺席的,一次扣1分;交办事项办理不力的,一次扣1分)

9

加分

项目

20

创新创优

 

镇人大工作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媒体推介的,有一项分别加10分、6分、42分(按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计分)

:每项扣分不超过本项的基本分。

附件2

佛山市高明区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

内容

指标项目

标准

评分标准

1

党委

重视

1

专题研究人大工作

18

1.每年专题研究人大工作不少于1次(标准分2分,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解决街道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标准分2分,未解决实际问题的,扣1分)

2

加强街道人大建设

1.人大工委主任参加或列席街道党工委会议(标准分2分,少一次,扣0.5分)

2.人大工委副主任参加党政联席会议(标准分2分,少一次,扣0.5分)

3.合理安排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分工,不兼任行政机关职务,确保将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标准分2分,主要精力不在人大工作上的,扣1分)

4.设立街道工委人大办公室不再与街道党政办合署办公(标准分2分,未设立或挂牌的,扣1分)

5.人大办公室1-2名专职工作人员标准分2分,未配备的,扣1分)

3

强化经费保障

6.足额安排人大工作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标准分4分,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扣2分)

2

规范政情通报会

4

会议次数

8

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汇报政情通报会不少于2次(标准分4分,少一次,扣2分)

5

会议内容

1.年初听取街道办事处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本年度工作安排的汇报等(标准分2分,少一项,扣2分)

2.年中听取街道办事处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等(标准分2分,少一项,扣2分)

3

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6

 

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

4

1.组织代表对街道重大事项进行讨论(标准分2分,应组织讨论而未讨论的,少一项,扣2分)

2.将代表的建议或意见及时交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标准分2分,未交办的,扣2分)

4

规范履行监督职责

7

科学确定议题

16

每年要确定不少于4个监督议题,向代表和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标准分4分,少一个议题的1,不向代表和社会公开征询意见的扣1分

8

开展监督活动

1.每季度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标准分4分,少一次,扣1分)

2.每一个监督议题要有1个调研报告标准分4分,少一次,扣1分)

3.活动程序规范,每次活动有通知、有汇报、有记录(照片或音像)、有纪要、有交办、有落实(标准分4分,程序不规范的,少一项,扣1分)

5

代表

工作

9

加强阵地建设

35

1.按照“有牌子、有资料、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每个联络站保证每年有不少于6次的代表接待活动标准分6分,少一次,扣2分)

2.安排1名领导、1名网络发言人,负责高明人大《代表之声》指导区人大代表上网发帖、受理与答复等相关管理工作标准分6分,少一,扣2分)

10

组织代表活动

1.每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不少于2次,及时整理并交办或上报选民意见和建议,每次集中视察活动后一个星期内将集中视察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标准分6分,少一,扣2分)

2.建立区人大代表小组,每季度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小组活动不少于1次(标准分6分,少一次,扣2分)

11

强化建议处理

1.及时交办街道职权范围内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标准分2分,未及时交办的,一件扣1分)

2.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必须有书面回复和代表签字(标准分1分,无书面回复、代表签字的,一件扣1分)

12

加强代表管理

1.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登记机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及时记录代表履职情况(标准分4分,未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及公示机制的,扣1分;未建立档案的,缺一份扣0.5分;未记录代表履职情况的,缺一次扣0.5分)

2.探索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机制,每位代表届内不少于1次,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标准分4分,未制定计划的,扣1分;计划不合理的,扣1分;未按计划组织实施的,一次扣1分;未进行测评的,一次扣1分)

6

自身

建设

13

加强制度建设

19

制定和完善街道人大工委议事规则、执法检查制度、代表视察制度、“双联”工作制度、代表建议办理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标准分3分,未建立制度的,少一项扣1分)

14

加强人大宣传

按时完成人大办的宣传工作任务,逢双月向《高明人大》报送文稿不少于一份(全年不少于6篇标准分6分,少一,扣2分)

15

做好日常工作

1.认真研究制定本镇人大年度工作要点,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标准分2分,未制定的,扣2分;未及时报送的,扣1分)

2.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镇人大工作各类会议、活动记录簿,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次会议、每一个活动都登记、记录在册(标准分6分,资料不全的,扣1分;归档不及时的,扣1分)

3.按要求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有关会议或组织的活动,配合开展工作,完成交办事项(标准分2分,无故缺席的,一次扣1分;交办事项办理不力的,一次扣1分)

7

加分

项目

16

创新创优

 

街道人大工作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媒体推介的,有一项分别加10分、6分、42分(按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计分)

:每项扣分不超过本项的基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