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精神,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述职评议对象
本办法规定的述职评议对象为区人大代表。
二、述职评议内容
代表的述职报告要体现人大代表在选任代表职务以来的履职情况,包括代表工作和自身岗位工作情况,存在不足并对原因加以分析,今后的履职计划等。述职内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学习、宣传、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协助本级政府推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2.出席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和代表团分组讨论的情况,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报告和大会各项决议(草案)的发言情况,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
3.列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会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各类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调查研究、接待选民以及常委会组织的其他有关活动的情况。
4.联系原选区选民,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5.贯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6.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等情况。
7.代表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8.代表履职体会、存在不足、改进措施及今后打算等情况。
三、述职评议组织
述职评议工作要通过召开述职评议大会进行,可以以选区为单位单独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村(居)选区可结合村(居)干部年度述职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进行,机关事业单位选区可结合年度干部职工年度述职会进行,企业选区可结合企业中层干部会议、车间、班组会议进行。如遇选区跨单位,可以选择在代表经常活动地口头述职,其余组成单位书面述职。
四、述职评议形式
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形式分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两种。代表述职评议会议,口头述职与书面述职可同时进行。无论是口头述职还是书面述职,人大代表都要填写《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表》,交所在镇(街道)人大、机关代表小组牵头单位,提前印发给原选区参加述职评议会议的选民。
区人大代表在届内要向原选区选民口头或书面述职一次。届内口头述职的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
区人大代表口头或书面述职后,由与会的选民代表进行评议,填写评议表,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述职评议会结束后,镇(街道)人大办、机关代表小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汇总评议情况,将评议结果纳入对代表的履职评价。
五、述职评议步骤
(一)会前准备阶段
1.前期筹备。成立选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述职评议工作。制定方案,确定述职代表名单,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部署,使代表和选民明确活动的意义和要求。指导述职代表按照述职内容认真撰写代表述职报告。
2.确定参会选民。广泛征求选区选民意见,确定参加代表述职评议大会的选民代表。每次述职评议会,原则上要求机关单位选区、社区选区不少于40名选民、村委会选区不少于30名选民参加。
3.征求选民意见。将述职评议活动的计划进行公告,扩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的社会影响。代表走访选民,征求选民意见,调查了解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述职评议阶段
1.主持人讲话。说明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意义及有关注意事项,介绍述职评议代表的基本情况。
2.代表作述职报告。述职代表向选民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重点突出个人履行代表职务情况。讲成绩要实事求是,谈问题不回避躲闪,语言朴实,重点突出,公正客观。口头述职报告时间把握在15分钟左右。书面述职报告控制在1000字以内。
3.选民代表发言。对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采取“面对面”评议的方法,由选民代表对述职代表作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建议和意见。
4.填写选民评议表。人大代表述职后,由选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代表进行评议,评议票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5、公布评议结果。述职代表获得“满意”票在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定为“满意”等次;“满意票”、“基本满意票”合计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定为“基本满意”等次;“满意票”、“基本满意票”合计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定为“不满意”等次。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计票结果。
(三)情况反馈阶段
述职评议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人大、区直机关代表小组牵头单位要将评议结果和选民的意见、建议,向述职代表反馈,并将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评议结果、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图片资料报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四)代表整改阶段
述职评议代表要对选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存在不足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为一年。整改一年后,述职评议代表要撰写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并在原选区张贴整改情况报告,接受选民监督。
六、述职评议结果运用
区人大大常委会将把代表述职评议情况作为评先树优和代表连任的重要依据。
七、述职评议组织领导
述职评议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各镇(街道)人大、区直机关代表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代表述职评议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各镇(街道)人大、机关代表小组牵头单位,要把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述职评议活动实施方案,保证述职评议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区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有关材料,由各镇(街道)人大和区直机关代表小组牵头单位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存档、备案。
八、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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