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1-03 来源:高明人大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20221216日上午,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佳同志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麦兆雄、朱维礼、孙先莉、严杰丰、杨智聪、利学时同志和常委会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谭桂清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彭梅标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继龙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华同志,区府办副主任张茹同志,区财政局局长陈伟光同志、副局长胡文东同志,区教育局局长杨建民同志、副局长李飞帆同志,区人大代表李婉仪同志,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人员,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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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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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及办理工作,多措并举提升代表建议办理的办成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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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副主任张茹受区政府委托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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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选联工委主任黎志高作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推动教育提质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教育资源要素供给、加快教育队伍虎军锻造、构建优质均衡教育格局,凝聚起强大的教育合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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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局长杨建民受区政府委托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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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孙华海作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度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的议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草案)》。会议要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坚决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提升国资运营效率,实现我区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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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局长陈伟光受区政府委托作议案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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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罗德忠作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下达我区202210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下达我区202210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决议(草案)》。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尽快启动这批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对应项目的建设,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的决定(草案)》,决定在相关选区补选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名,补选日定为20221226日,补选实行等额选举。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陈林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麦样欢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谭海潮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忆红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颜雪锋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

谭海潮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麦样欢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接受祝德辉同志辞去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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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分组审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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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分组审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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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白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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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小翔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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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赛玉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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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但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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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勇科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