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2023年12月27日上午,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佳同志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礼、孙先莉、杨智聪同志和常委会委员共22人出席了会议。副区长陈妍妍,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林丽梅,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海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华,区府办副主任杜明坚,区财政局副局长胡文东,各镇人大主席,32名区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项目督办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明区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同意将12个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建议办理重要性的认识,紧扣办理前、中、后三个时间节点,完善建议办理机制,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推动代表建议办成率有效提升。
会议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第二次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议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第二次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决议(草案)》。会议要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为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李国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黎湘江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蔡丹丹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颁发任命证书现场)
会议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有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集中测评,还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来自机关及镇(街道)各代表团的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2023年度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十件民生实事按满意票得票高低的排序为:推动教育基础设施扩容项目、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实施沿江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推进“江河两岸、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项目、构建常态化食品安全监测体系项目、优化公交运营水平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养老服务项目、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提升城区停车管理水平项目。
(开展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有关单位履职情况集中测评)
(开展区政府2023年度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
(第一组分组审议现场)
(第二组分组审议现场)
(第三组分组审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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