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1-22 来源:高明区人大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2024119日上午,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佳同志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麦兆雄、孙先莉、严杰丰同志和常委会委员共23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朱立坚,区人民法院院长许义华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洋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彭梅标,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人员以及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和《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调整名单(草案)》。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仇艳芳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官凤丽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蔡子强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郭建湘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张 茹同志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文龙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命:

徐继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黄海健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振华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官凤丽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伟光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德忠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海健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继真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仇艳芳同志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彭友雄同志的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蔡子强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会议审议票决通过,任命曹淑娟等147人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事项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接受郭伟光、罗德忠、欧德坚、陈文龙同志辞去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新任命干部在会上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第一组分组审议现场)

(第二组分组审议现场)

(颁发任命证书)

(颁发任命证书)

(颁发任命证书)

(宣誓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