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2024年4月19日上午,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佳同志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礼、孙先莉、严杰丰、杨智聪、李文生同志和常委会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谢义鹏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林丽梅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继龙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华同志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
王志容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陈玉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明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林国平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严剑萍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哲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萍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秋怡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林国荣同志辞去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何磊同志辞去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颁发任命证书现场)
新任命的区政府副区长王志容同志在会上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宣誓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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