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度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
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度政府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议案》,对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度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2018年下半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由于政策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态势发生变化,需要相应调整财政预算。区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贴合我区经济形势发展需要,符合我区财力实际情况,调整的幅度也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调整方案可行。
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度政府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度政府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高明区2018年度政府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下阶段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对税源的培植、扶持力度,努力实现税收增收,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区级国有资本的经营和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对全区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方案,规范预算管理,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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