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2月7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至25日在佛山市高明区美的鹭湖岭南东方酒店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本级2021年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补选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
九、票决高明区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对“一府两院”有关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
十一、其他。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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