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颜雪锋同志因工作调动
辞去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16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颜雪锋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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