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确定高明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
的决定
(2023年9月19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区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佛山市司法局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司办〔2023〕46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确定高明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147名。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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