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区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1-07-13 来源:高明区人大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区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黄坚同志带队到我区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征求《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朱维礼,区人大机关、区文明办、区司法局有关领导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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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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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局长彭友雄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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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明办副主任麦嫦玲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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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视察荷城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区文明办和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我区市民文明行为等有关情况。随后,基层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文明出行、文明养犬、噪音扰民等问题对条例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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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黄坚讲话)

黄坚同志指出,我市加快推进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对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等具有重要意义。开展调研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多地掌握实情,了解群众期盼,将各区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行之有效做法上升到法规层面,固化创建成果。下一步,调研组将要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整理归纳,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通过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集思广益,提高立法效率,确保立法质量,努力制定一部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法规,引领推动我市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