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21-09-30 来源:高明区人大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


为进一步了解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情况,928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工委主任李伟明带领部分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调研。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麦智波等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视察台资企业佛山市晋扬机械有限公司,并与台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认真听取台资企业负责人对贯彻落实《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保护法》及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对台政治经济工作作为全区扩大开放、发展经济和促进祖国统一的重要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对《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区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台商合法权益的观念,努力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目前,在高明生活和工作的台商、台干、台胞等约120人,台资企业(含个体户)约31家,涉及领域包括纺织业、机械制造业、建筑材料、种植业等。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白馨代表建议要推动园区建设,依托现有的台商“以台引台”,吸引更多台商来我区投资兴业,努力打造产业集群发展新优势。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工委主任李伟明建议:一是要认真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中的各项措施,全区上下要万众一心,建立并维护好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秩序。二是要深刻认识《保护法》的重要意义,继续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安商、亲商、富商氛围。三是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用有效措施落实各项政策、用真心真情为台商排忧解难;强化区台商投资企业协会联系政府部门与台商台企的桥梁纽带功能,真正维护好台商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引导台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依法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自我管理,督促台商依法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台资企业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已编辑图片

(实地视察台资企业)

(区台港澳联络股股长李春潮作情况汇报).JPG

(区台港澳联络股股长李春潮作情况汇报)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麦智波作情况汇报).JPG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麦智波作情况汇报)

(白馨代表发言).JPG

(白馨代表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工委主任李伟明发言).JPG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工委主任李伟明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