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召开
2021年10月11日下午,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雄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礼、张明生、江苏、严杰丰、杨智聪和常委会委员共24人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麦兆雄,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仇建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继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华,区财政局局长陈伟光、副局长胡文东,自然资源分局局长潘海洋、副局长廖杰东,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鹏生、种植农机股股长李荣威,区国资局副局长钟国超、资产管理股股长向海,市人大代表金鑫、王敏锐,区人大代表黄日文、仇旭星,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人员、专职委员人选,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雄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国有资产依法规范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依法、有序、高效全力推进我区国有资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绩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区财政局局长陈伟光受区政府委托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罗德忠作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撂荒地复垦复耕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巩固脱贫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来抓,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和机制,大力推进土地流转,盘活弃耕土地,补齐农田水利短板,实现荒地变良田,让“沉睡”土地焕发活力,为农民致富增收扩渠道,为乡村振兴添活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鹏生受区政府委托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主任戚召忠作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耀斌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姜岳新同志代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志强等同志辞去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区委常委麦兆雄作人事任免提请)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选联工委主任黎志高作人事任免提请)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
姜岳新同志代理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任命:
郭伟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唐贤仪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梁耀斌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张志强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国明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接受张志强、李国明同志辞去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张志强、李国明同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会议决定的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姜岳新同志,新任命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郭伟光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唐贤仪同志在会上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第一组分组审议现场)
(第二组分组审议现场)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赛玉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但红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杨柳欣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达成发言)
(市人大代表金鑫发言)
(颁发任命证书现场)
(颁发任命证书现场)
(颁发任命证书现场)
(宣誓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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