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背景下的宗教事务管理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21-11-06 来源:本网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修订背景下的宗教事务管理情况调研


为进一步了解《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背景下的宗教事务管理情况,近日,区人大调研组到更合镇康泰村天主堂和杨和镇观音禅寺开展工作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吴伟强就我区开展《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背景下的宗教事务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作了详细汇报。

20204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81日施行以来,我区严格对标和遵循《条例》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宗教关系积极健康、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截止202110月,我区有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三大宗教。宗教活动场所3个,宗教临时活动地点1个,宗教教职人员15人。全区信教群众约1200余人。

区人大机关四级调研员谭利军指出,区民宗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强化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工委主任李伟明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和普法力度对宗教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对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宣讲力度,引导增强守法意识,充分运用新修订《条例》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落实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三是进一步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促进各宗教落实独立自主自办的办教原则,在宗教团体班子建设、内部管理、桥梁纽带、正常运作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便利,重点关注宗教界服务社会、公益慈善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等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更好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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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视察更合镇康泰村天主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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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视察杨和镇观音禅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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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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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吴伟强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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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工委主任李伟明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