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高明区人大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2023320日下午,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佳同志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麦兆雄、朱维礼、孙先莉、严杰丰、杨智聪、利学时同志和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黄友谊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林丽梅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继龙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华同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熊鹏程同志、副局长周顺彪同志,自然资源分局局长潘海洋同志,市人大代表李文龙同志、朱小婷同志,区人大代表仇桂玲同志、梁强波同志,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人员,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2年度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和“一府两院”要提高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加强培训指导,主动加强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沟通协调,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体系,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提升。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郭伟光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坚定不移贯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瞄准突出问题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强化法治宣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熊鹏程受区政府委托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主任唐贤仪作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佛山市高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议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的审议意见,并表决通过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草案)》。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夯实规划基础,发挥好规划统筹作用,探索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形成引领高质量发展、切实可行的“多规合一”体系,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保障。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潘海洋受区政府委托作议案提请)

第一组分组审议现场

(第二组分组审议现场)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白志彪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白志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但红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余敏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勇科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达成发言)

(市人大代表朱小婷发言)

(区人大代表梁强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