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25 来源:高明区人大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2024323日上午,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佳同志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礼、孙先莉、严杰丰、杨智聪、李文生同志和常委会委员共30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陈妍妍,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林丽梅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徐继真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海健同志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拟安排常委会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拟安排主任会议12次,听取10项专项工作报告和19项调研报告,听取2个单位的履职情况报告;拟开展重要活动25项。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

谢义鹏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程志玲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严杰雄同志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局长;

颜潘隆同志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小江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

林盛杰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邹志刚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杨和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林龙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刘维彬同志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局长职务;

杜颖梅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严杰雄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文生同志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邹志刚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林龙同志的区人民法院杨和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仲佳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接受仇细初同志辞去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颁发任命证书现场)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会议任命的谢义鹏、程志玲、严杰雄、颜潘隆、王小江、林盛杰同志在会上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宣誓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