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第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推动地方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以及《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试行办法》的规定,2020年6月24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大会主席团组织区十五届人大代表从高明区人民政府2020年14个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中投票选出了10个项目,作为高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实施的“10件民生实事”。现公布如下:
1、公共交通提升工程;
2、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资源供给;
3、完善城乡医疗体系;
4、新建、改造一批城市“断头路”;
5、黑臭河涌整治工程;
6、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7、革命老区村改造提升工程;
8、推进老旧居民小区改造提升;
9、就业促进工程;
10、完善城镇餐厨垃圾集中收运体系。
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6月24日
粤ICP备11067329号 公安备案号: 44060802000169
Copyrights ©2020 by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 电话:0757-88881842
建议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本站,最佳分辩率128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