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十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10月20日至12月18日,对区人大机关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入检查区人大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职责使命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等,重点了解区人大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立联系箱、联系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联系箱设置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翠竹路169号2座区人大机关一楼大厅;
接待群众来访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翠竹路169号2座区人大机关一楼小会议室(区委巡察组第二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6号区政府大院区委巡察办转区委巡察组第二组收,(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669875(工作日8:30-12:00、14:30-17: 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区委第二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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