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佛山市高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委区府办、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定于2020年11月30日下午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3时。
二、会议地点
区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审议表决有关区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事项;
(二)审议表决黎志华辞去区人大常委会荷城街道工委委员职务事项;
(三)其他。
四、参加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会议人员:
1.区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一名领导;
2.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荷城街道工委主任,办公室、选联工委副主任。
五、其他事项
(一)请区委区府办落实参加会议的区领导。
(二)请各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时前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请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做好有关区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事项提请准备。
(四)参加人员请统一着装(男士穿白色长袖衬衣,女士穿套装),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穿工作制服。
(五)请各与会人员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应办理请假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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