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佛山市高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7 来源:本网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关于召开佛山市高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委区府办、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定2022年8月17日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8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

(一)全体会议地点:区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

(二)分组审议地点:第一组在区人大常委会一楼小会议室,第二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六楼主任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实施2022年度十件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第一次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

(七)人事任免事项;

(八)其他。

四、出席会议人员和列席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会议人员:

1.区委或区政府分管相关部门工作的一名领导,区监察委员会主要领导,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一名领导;

2.各镇人大主席;

3.市、区人大代表4名(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4.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选联工委副主任;

5.区府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五、其他事项

(一)请区委区府办落实参加会议的区领导,请各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通过OA平台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请列席会议的区领导、区监察委员会主要领导做好人事任免提请准备。请区府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做好有关报告说明准备,向会议作报告的人员请把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三)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请统一着装(男士白色衬衣,女士穿套装),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穿工作制服,并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

(四)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分组审议有关报告等,请各与会人员做好审议发言准备;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高明人大履职平台提前审阅有关会议资料。

(五)拟参会人员如会前7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如发热)、有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接触史或驻留史、有其他任何疑似情况(如身体不适)的,不能参加会议,并办理请假手续。

(六)请各与会人员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

(七)请市各新闻单位驻我区办事机构派记者采访报道。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