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公 告
(第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推动地方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以及《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试行办法》的规定,2023年1月10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组织区十六届人大代表从高明区人民政府2023年15个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中投票选出了10个项目,作为高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十件民生实事”。现公布如下:
1.推动教育基础设施扩容;
2.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养老服务;
3.实施沿江路改造提升工程;
4.提升城区停车管理水平;
5.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6.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7.推进“江河两岸、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
8.完成龟峰山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
9.优化公交运营水平;
10.构建常态化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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