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佛山市高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委区府办、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拟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
(一)全体会议地点:区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
(二)分组审议地点:第一组在六楼主任会议室,第二组在七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畅通交通脉络,构建现代交通综合体系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大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高明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报告》;
(六)人事任免事项;
(七)其他。
四、出席会议人员和列席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会议人员:
1.区委或区政府分管相关部门工作的一名领导,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一名领导;
2.各镇人大主席;
3.区人大常委会华侨工委主任,办公室、环资工委、选联工委副主任;
4.市、区人大代表4名(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5.区审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资社保局、自然资源分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五、其他事项
(一)请区委区府办落实参加会议的区领导,请各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通过OA平台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做好人事任免提请准备,区审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资社保局、自然资源分局做好有关报告说明准备,相关人员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三)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请统一着装(男士穿白色衬衫,女士穿套装),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穿工作制服,并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
(四)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分组审议有关报告,请各与会人员做好审议发言准备;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高明人大履职平台提前审阅有关会议资料。
(五)以上会议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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