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顺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9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陈顺昌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任命仇文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彭智聪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陈顺昌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仇文华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职务;
免去彭智聪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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