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1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刘继龙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岳旭阳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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