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卫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来源:高明区人大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关于邓卫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邓卫华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邓卫华同志的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欧德坚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友谊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