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伟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专职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1年10月11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郭伟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唐贤仪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张志强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国明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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