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颜雪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颜雪锋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吴伟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朱凌霞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苏仕超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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