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坚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监察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李坚华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方建斌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坚华同志代理佛山市高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特此通知。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坚华
同志代理佛山市高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李坚华同志代理佛山市高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的决定
(2023年11月20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李坚华同志代理佛山市高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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