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仇艳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专职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4年1月19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仇艳芳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官凤丽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蔡子强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官凤丽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郭伟光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罗德忠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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