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目录

发布时间:2017-10-27 来源:高明人大 字号:     【打印】 【关闭窗口】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一部分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和主持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出席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3、指导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和闭会期间的人大工作。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依法治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等重大工作事项。

5、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提请,行使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经济投资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修编等事项决定权。

6、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规定和行政性意见。

8、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9、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0、指导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区人大常委会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开展人大工作。

11、行使区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收支总预算1973.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73.13万元;本年支出1973.13万元。

二.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预算197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73.13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预算1973.13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3.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9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96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7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442.83万元,项目支出安排530.3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7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5.05%,医疗卫生支出占2.92%,住房保障支出占4.31%。

(二)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相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了11万元,主要原因为:由于我办2016年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增加1台,导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